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肖春燕张运通 记者崔艳红)1月17日,山东省高院对2012年以来山东法院审判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采取的主要措施等进行了通报,并依法公布井西军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等五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201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后变更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6件,判处犯罪分子50人;2013年共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40件,判处犯罪分子282人,分别是2012年的5.38倍、5.64倍。
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追究了刑事责任。根据公开的数据,两年内我省有2720人因食品安全被判刑。
地沟油、注水猪、病死鸡、假羊肉、双氧水海货
不少有毒有害食品,销往正规厂家
制售地沟油,涉案金额2181万
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期间,被告人井西军与井西安(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由井西安负责生产、销售、管理,井西军负责收购原料,在临沂市临沭县郑山镇郑山村井西安经营的油脂加工厂内,利用专门的加工设备,用收购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非食用油脂——“清油”共计2726.5吨,全部按食用油销售,销售金额共计2181万元。
兄弟俩售卖万余头注水猪
2011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宋纪述先后从高密市、平度市等周边县市养猪户中收购生猪,拉回高密市朱家集村猪圈中注水,销售给其胞兄即被告人宋纪全、闫方霞夫妇。被告人宋纪全将注水生猪屠宰成猪白条肉后,由其妻闫方霞负责对外批发销售。宋纪全共购买宋纪述注水生猪13000余头,屠宰后销售金额1400余万元。
收购病死鸡卖给食品加工厂
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被告人王焕利收购病死鸡后,在诸城市石桥子镇前浩仉村其家中经过浸泡、分割等方式加工成鸡腿、鸡胸肉等产品,销售给诸城市华翔食品厂、诸城市绿维食品厂、安丘市百斯特食品厂,销售金额共计569763元。
收购狐狸肉、鸭肉冒充羊肉
2012年10月以来,被告人任小丽、谭同欣、谭同兴与谭同坤(在逃)在郓城县郓城镇汪堤村租赁冷库,以收购的狐狸肉、鸭肉为原料,用水浸泡,加入保水剂、去味增香剂并放进速冻间速冻,加工包装成假冒羊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2年以来,被告人安祥身、安东东、庄绪翠、董红在临沂市兰山区后十里堡居委出租房内,使用双氧水、火碱、草酸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海参、毛肚、鱿鱼等食品。2013年3月21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侦查人员在临沂市兰山区后十里堡居委四被告人的出租房内,扣押海参570斤、海螺肉10斤、鱼皮30斤、百叶1400斤,扣押的产品价值共计18820元。
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肖春燕张运通 记者崔艳红)




